学会工作

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是全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科技工作者的学术组织,经民政部批准,于1998年成立。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组成的全省性学术性社会组织,具有跨行业、跨学科的特点,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发展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学会的宗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会由山东省实验动物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医疗单位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会员所组成。学会主要任务是促进山东省实验动物界与外省市及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广泛开展科普活动,为我国实验动物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学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山东科研、医药、教育和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科技工作者,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为繁荣我省实验动物科技事业,多出成果、快出人才,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围绕《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章程》中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其范围有:

(一)组织开展全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以及相关行业的科学研究,承担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专家和学者开展国内外实验动物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涉外科学研究、讲学和考察,加强同国内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交往,安排联络国内外实验动物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促进学科学术发展;

(三)组织教学、培训和继续教育,联合有关单位开办实验动物相关专业,推荐专业教师,组织有关实验动物、经济动物人员的培训;

(四)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实验动物事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承担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项目的咨询、评估、论证、鉴定,承担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设计、建设、改造的技术咨询、监理等服务,承担标准实验动物的供应、调剂、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承担实验动物和其它经济动物的饲养、繁殖、营养等技术咨询和服务;

(五)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承担有关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标准化建设、制订科学发展规划,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验动物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编辑、出版、发行实验动物及相关学科的书籍、学术期刊、科普读物、及其它资料等;

(七)评选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激励中青年科技人才成长;

(八)创办经济实体,多方面、多渠道开展创收,为学会的发展提供资金;

(九)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为全省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学院(省实验动物中心)
鲁ICP备19027497号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